第六十九章:刑偵專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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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狄的所有分析是他當初沒有想過的,忽然想起道:“可是馬老大一周之前曾經去過銀行做過一筆匯款業務,他老家的弟弟心臟病搭橋需要一筆手續費,他給老家的弟弟轉了5萬元錢,這麽說的話,這5萬塊錢很可能是他們倒賣人體器官的贓款。”
“馬山在殺死馬老大以後,在馬老大的身上並沒有找到這筆錢,他以為馬老大跑路的時候會隨身帶著錢,並沒有意識到錢已經被馬老大給了弟弟。所以他殺死馬老大以後,只是把他身上的錢全都搜光了。根據你描述的錢包證物推測,我認為他從馬老大身上所搜走的錢不會超過3000元,3000元對於一個要跑路的人來說是遠遠不夠的。我認為,他接下來肯定是要去找錢的,不把錢找夠了,他是不會離開烏市的。”
“可是馬山會去哪裏找錢呢?”慕雲在一旁疑惑的問道。在她看來,馬山和馬老大二人從山西來到烏市打拼這些年,雖然有那麽幾個朋友,但也都是酒肉朋友泛泛之交罷了,馬山此時此刻正好是被公安機關通緝的要犯,那些朋友如果看見他了不落井下石就算仗義了,誰還會在這時候拿錢給他呢?要知道,他可是一個被警方通緝的犯人,就算給他拿了錢,這錢也是竹籃打水不會還的。所以慕雲認為,馬山不會在朋友身上借到錢,於是她有一個大膽的猜測道:“他不會去持刀搶劫吧?”
有了這個想法以後,慕雲便著急起來,兇手現在還沒抓到,如果他真的去持刀搶劫了,那無異於會對更多人的生命財產帶來威脅,這是他們警方的失職。
“不會。”張山否定道,“在這個時候,他已經是被全城通緝的對象了,在殺死馬老大之後,他利用對地形的熟知逃脫了監控的範圍,但是如果要搶劫的話他就沒有這麽幸運了。首先,農村這邊的銀行不會有多少現金,而且搶銀行這麽大的事情光憑他一個人是不可能完成的。而且就算他去搶劫了銀行、商店、超市等地方,都有暴露行蹤的風險,他不願意在這個時候給自己身上添麻煩了。所以,他是不會去搶劫的。”
“一沒有人借給他錢,二又不去搶劫,那他從哪裏湊路費呢?”慕雲疑惑了。
“我想我已經知道了。”張山胸有成竹道:“老師,謝謝你。”
“去吧,爭取把背後那個買賣人體器官的團夥一網打盡。”廉狄話音剛落,揚聲器的電流聲便消失了,門外進來兩個身穿看守所制服的人將廉狄帶走,剛才負責接待他們二人的看守道:“張警官,慕警官,時間到了,你們請回吧。”
“有勞了。”
……
他們兩個離開了看守所直奔警局,在車上,張山道:“老師的意思是讓我們從在馬山家中搜索的的物證開始查起。我們在他的床底下找到了一張新版百元人民幣,是嶄新的鈔票,我想,他既然賣掉了2號死者的器官,為了安全起見他們不太可能使用網銀轉賬交易,很可能選擇使用現金。這張百元人民幣一定是他在逃跑時候散落在床下的,我們從這張人民幣的號段開始查起,找到取走人民幣的人,八成就是這個人體器官走私案的買主。馬山現在是走投無路,一定會去找這個買主要錢的。”
聰明人之間是不需要太多溝通的,有的時候一個眼神便能知道對方是什麽意思,更何況廉狄剛才跟他分析了那麽多的案情呢?器官買賣、販毒走私、人口買賣、軍火買賣這類的違法交易,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會采取兩種交易方式,要麽就是往境外賬戶轉錢,要麽就是現金交易。
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為了安全,如果用境外賬戶交易的話,就算事情敗露,受過國際相關法律法規的影響,我國是無權調查、凍結對方賬戶的,對方的賬戶不凍結,資金就有盤活的餘地,人也可以逍遙法外;而第二種方式就更好解釋了,用現金交易,在網上都查不到任何的交易記錄,社會上的現金流通很多,誰知道這張錢曾經用來買過人體器官?相對來說,現金交易更加簡單,更好花出去。所以馬山把2號死者的腎臟賣掉之後,一定是收取的現金。
所以,他們只需要調查在馬山的床底下搜查到的百元人民幣的號段,因為買家不可能隨時都在家準備那麽多現金,所以十萬元左右的現金要到銀行去取,而且銀行會給他們剛剛印制好的連號鈔。這些連號鈔票的號段在人民銀行的系統上都有記錄,什麽時候印制,什麽批次印制,什麽時間被運送到銀行,被誰給取走了,都記錄在冊。也就是說,只要找到銀行查一查號段,這個涉嫌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的買主就浮出水面了。
馬山現在老鼠過街人人喊打,接連的命案,警方早就把他的臉給刻在腦子裏了。他現在去找人借錢風險很大,因為朋友們不會借錢給他,甚至很有可能報警。他是一個極為謹慎的人,不會做風險這麽高的事兒,思前想後,他覺得只剩下一個方案可行,就是去敲詐勒索買主!
馬山殺人是犯法。
賣人體器官是犯法。
同樣,這個買家買人體器官也是犯法的。雖然說他是為了治病救自己的命,但畢竟有了金錢上的交易,性質也就變了,所以他認為自己只要給那個買家打電話,告訴他自己已經因為殺人被警方通緝,需要一筆錢來跑路,如果他不拿錢的話,自己被警方抓住之後一定全盤招供。包括到底是誰買的人體器官。
這樣買主就一定會很害怕,出於破財免災的心理也會給他拿錢跑路。
而事實上,馬山是這麽做的,買主張建征也是這麽做的。
張建征是一家私企的老板,趁點錢,今年也不過40多歲的年紀,因為年輕有為事業早成,染上了不少的惡習,年輕時候縱欲過度不註意身體,到了現在竟得了尿毒癥,每天都要靠透析過日子。他不差錢,可是他的父母都去世了,親人也不願意平白無故給他一顆健康的腎,甚至因為他年輕的時候多次的背叛,妻子也見死不救。最該死的是,醫院竟然沒有腎源。在這時候,他才明白一個道理,有的時候錢不是萬能的。
眼看著自己的身體越來越差,對透析的依賴程度也越來越高,醫生說,如果不早點找到腎源進行換腎手術的話,他可能活不過三年了。他這種有錢人最怕死,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在網上看到了一條小廣告,關於倒賣人體器官交易,他聯系了上面的手機號,並且約定好,只要能給他找到一顆健康的腎,並且成功做了手術,就支付人民幣二十萬。
對方讓他等消息,一個星期以後,對方換了電話號碼打來電話,說已經找到腎源,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需要你先行支付訂金十萬。在自己的身家性命面前,十萬算的了什麽?甚至他一塊手表都不止一個十萬。一問對方卡號,對方說要現金,不要轉賬。於是他趕忙找了自己的助理,讓助理從賬戶裏面取出二十萬現金,因為金額較大,需要提前三天跟銀行預約才行。就這樣,三天之後他們見面了,他提著五十萬元訂金過去跟對方見了面。萬幸的是,對方並不是騙子;不幸的是,他不知道這個腎源,竟是以一條人命做代價收來的!
手術是他花重金請來的私人醫生給做的,雖然初步檢查這顆腎源有幾個指標不是很滿足要求,但是這幾個小問題術後會通過人體的自我修覆機制和排異反映當中逐漸融合好。直到手術當天,他們兩個人被推進了手術室,他發現那個人的後腦勺竟然有血……當即意識到事情的不對想要反悔,但是這時候馬山進來了。
他操著一口濃郁的山西口音對他說,現在想反悔已經晚了。你要知道,現在找到一顆腎有多難,如果不做這個手術,你能活的了幾年?再說,這個事情我做的天衣無縫,只要你老老實實的做了手術,把錢給我,保證不會有人找你的麻煩。如果你不做手術的話,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給張建征介紹腎源的人並不是馬山,而是一個靠‘拼縫’賺錢的中間人,這二十萬塊錢,他要拿走一半當作介紹費,剩下的十萬才是給馬山的。張建征起初支付的十萬塊錢都被介紹人張耀拿走了,如果手術做不成,張建征臨時反悔,那麽馬山就白忙活一場了,他還等著張建征給結賬呢。
張建征仔細這麽一想,覺得馬山說的確實有道理。
我是個病人,如果不做這個手術,我能活幾年?三年?那都是最多的了,按照現在的身體狀況,能活上個一年半載的都算是賺了。但如果我做了這個手術呢?無非就是擔上個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的罪名而已,人不是我殺的,是馬山殺的,我只是個買家而已,這事兒就算捅到警察那裏跟我又有什麽關系呢?
況且,十萬塊錢訂金已經花了,如果我不做,要麽照常支付剩下的十萬塊錢,要麽就會被喪心病狂的馬山給殺了。這種亡命之徒一旦急眼,誰知道他們會做出什麽呢?他是個生意人,二十萬塊錢不可能白白的扔給他打水漂,思前想後,他決定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手術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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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山在殺死馬老大以後,在馬老大的身上並沒有找到這筆錢,他以為馬老大跑路的時候會隨身帶著錢,並沒有意識到錢已經被馬老大給了弟弟。所以他殺死馬老大以後,只是把他身上的錢全都搜光了。根據你描述的錢包證物推測,我認為他從馬老大身上所搜走的錢不會超過3000元,3000元對於一個要跑路的人來說是遠遠不夠的。我認為,他接下來肯定是要去找錢的,不把錢找夠了,他是不會離開烏市的。”
“可是馬山會去哪裏找錢呢?”慕雲在一旁疑惑的問道。在她看來,馬山和馬老大二人從山西來到烏市打拼這些年,雖然有那麽幾個朋友,但也都是酒肉朋友泛泛之交罷了,馬山此時此刻正好是被公安機關通緝的要犯,那些朋友如果看見他了不落井下石就算仗義了,誰還會在這時候拿錢給他呢?要知道,他可是一個被警方通緝的犯人,就算給他拿了錢,這錢也是竹籃打水不會還的。所以慕雲認為,馬山不會在朋友身上借到錢,於是她有一個大膽的猜測道:“他不會去持刀搶劫吧?”
有了這個想法以後,慕雲便著急起來,兇手現在還沒抓到,如果他真的去持刀搶劫了,那無異於會對更多人的生命財產帶來威脅,這是他們警方的失職。
“不會。”張山否定道,“在這個時候,他已經是被全城通緝的對象了,在殺死馬老大之後,他利用對地形的熟知逃脫了監控的範圍,但是如果要搶劫的話他就沒有這麽幸運了。首先,農村這邊的銀行不會有多少現金,而且搶銀行這麽大的事情光憑他一個人是不可能完成的。而且就算他去搶劫了銀行、商店、超市等地方,都有暴露行蹤的風險,他不願意在這個時候給自己身上添麻煩了。所以,他是不會去搶劫的。”
“一沒有人借給他錢,二又不去搶劫,那他從哪裏湊路費呢?”慕雲疑惑了。
“我想我已經知道了。”張山胸有成竹道:“老師,謝謝你。”
“去吧,爭取把背後那個買賣人體器官的團夥一網打盡。”廉狄話音剛落,揚聲器的電流聲便消失了,門外進來兩個身穿看守所制服的人將廉狄帶走,剛才負責接待他們二人的看守道:“張警官,慕警官,時間到了,你們請回吧。”
“有勞了。”
……
他們兩個離開了看守所直奔警局,在車上,張山道:“老師的意思是讓我們從在馬山家中搜索的的物證開始查起。我們在他的床底下找到了一張新版百元人民幣,是嶄新的鈔票,我想,他既然賣掉了2號死者的器官,為了安全起見他們不太可能使用網銀轉賬交易,很可能選擇使用現金。這張百元人民幣一定是他在逃跑時候散落在床下的,我們從這張人民幣的號段開始查起,找到取走人民幣的人,八成就是這個人體器官走私案的買主。馬山現在是走投無路,一定會去找這個買主要錢的。”
聰明人之間是不需要太多溝通的,有的時候一個眼神便能知道對方是什麽意思,更何況廉狄剛才跟他分析了那麽多的案情呢?器官買賣、販毒走私、人口買賣、軍火買賣這類的違法交易,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會采取兩種交易方式,要麽就是往境外賬戶轉錢,要麽就是現金交易。
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為了安全,如果用境外賬戶交易的話,就算事情敗露,受過國際相關法律法規的影響,我國是無權調查、凍結對方賬戶的,對方的賬戶不凍結,資金就有盤活的餘地,人也可以逍遙法外;而第二種方式就更好解釋了,用現金交易,在網上都查不到任何的交易記錄,社會上的現金流通很多,誰知道這張錢曾經用來買過人體器官?相對來說,現金交易更加簡單,更好花出去。所以馬山把2號死者的腎臟賣掉之後,一定是收取的現金。
所以,他們只需要調查在馬山的床底下搜查到的百元人民幣的號段,因為買家不可能隨時都在家準備那麽多現金,所以十萬元左右的現金要到銀行去取,而且銀行會給他們剛剛印制好的連號鈔。這些連號鈔票的號段在人民銀行的系統上都有記錄,什麽時候印制,什麽批次印制,什麽時間被運送到銀行,被誰給取走了,都記錄在冊。也就是說,只要找到銀行查一查號段,這個涉嫌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的買主就浮出水面了。
馬山現在老鼠過街人人喊打,接連的命案,警方早就把他的臉給刻在腦子裏了。他現在去找人借錢風險很大,因為朋友們不會借錢給他,甚至很有可能報警。他是一個極為謹慎的人,不會做風險這麽高的事兒,思前想後,他覺得只剩下一個方案可行,就是去敲詐勒索買主!
馬山殺人是犯法。
賣人體器官是犯法。
同樣,這個買家買人體器官也是犯法的。雖然說他是為了治病救自己的命,但畢竟有了金錢上的交易,性質也就變了,所以他認為自己只要給那個買家打電話,告訴他自己已經因為殺人被警方通緝,需要一筆錢來跑路,如果他不拿錢的話,自己被警方抓住之後一定全盤招供。包括到底是誰買的人體器官。
這樣買主就一定會很害怕,出於破財免災的心理也會給他拿錢跑路。
而事實上,馬山是這麽做的,買主張建征也是這麽做的。
張建征是一家私企的老板,趁點錢,今年也不過40多歲的年紀,因為年輕有為事業早成,染上了不少的惡習,年輕時候縱欲過度不註意身體,到了現在竟得了尿毒癥,每天都要靠透析過日子。他不差錢,可是他的父母都去世了,親人也不願意平白無故給他一顆健康的腎,甚至因為他年輕的時候多次的背叛,妻子也見死不救。最該死的是,醫院竟然沒有腎源。在這時候,他才明白一個道理,有的時候錢不是萬能的。
眼看著自己的身體越來越差,對透析的依賴程度也越來越高,醫生說,如果不早點找到腎源進行換腎手術的話,他可能活不過三年了。他這種有錢人最怕死,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在網上看到了一條小廣告,關於倒賣人體器官交易,他聯系了上面的手機號,並且約定好,只要能給他找到一顆健康的腎,並且成功做了手術,就支付人民幣二十萬。
對方讓他等消息,一個星期以後,對方換了電話號碼打來電話,說已經找到腎源,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需要你先行支付訂金十萬。在自己的身家性命面前,十萬算的了什麽?甚至他一塊手表都不止一個十萬。一問對方卡號,對方說要現金,不要轉賬。於是他趕忙找了自己的助理,讓助理從賬戶裏面取出二十萬現金,因為金額較大,需要提前三天跟銀行預約才行。就這樣,三天之後他們見面了,他提著五十萬元訂金過去跟對方見了面。萬幸的是,對方並不是騙子;不幸的是,他不知道這個腎源,竟是以一條人命做代價收來的!
手術是他花重金請來的私人醫生給做的,雖然初步檢查這顆腎源有幾個指標不是很滿足要求,但是這幾個小問題術後會通過人體的自我修覆機制和排異反映當中逐漸融合好。直到手術當天,他們兩個人被推進了手術室,他發現那個人的後腦勺竟然有血……當即意識到事情的不對想要反悔,但是這時候馬山進來了。
他操著一口濃郁的山西口音對他說,現在想反悔已經晚了。你要知道,現在找到一顆腎有多難,如果不做這個手術,你能活的了幾年?再說,這個事情我做的天衣無縫,只要你老老實實的做了手術,把錢給我,保證不會有人找你的麻煩。如果你不做手術的話,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給張建征介紹腎源的人並不是馬山,而是一個靠‘拼縫’賺錢的中間人,這二十萬塊錢,他要拿走一半當作介紹費,剩下的十萬才是給馬山的。張建征起初支付的十萬塊錢都被介紹人張耀拿走了,如果手術做不成,張建征臨時反悔,那麽馬山就白忙活一場了,他還等著張建征給結賬呢。
張建征仔細這麽一想,覺得馬山說的確實有道理。
我是個病人,如果不做這個手術,我能活幾年?三年?那都是最多的了,按照現在的身體狀況,能活上個一年半載的都算是賺了。但如果我做了這個手術呢?無非就是擔上個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的罪名而已,人不是我殺的,是馬山殺的,我只是個買家而已,這事兒就算捅到警察那裏跟我又有什麽關系呢?
況且,十萬塊錢訂金已經花了,如果我不做,要麽照常支付剩下的十萬塊錢,要麽就會被喪心病狂的馬山給殺了。這種亡命之徒一旦急眼,誰知道他們會做出什麽呢?他是個生意人,二十萬塊錢不可能白白的扔給他打水漂,思前想後,他決定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手術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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